科级干部聘任通知
发文时间:2012-12-18 撰稿人: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校组织字[2005]3号)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经报校组织部批准,对我院部分科级干部岗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竞聘。此次竞聘将严格按照《北京体育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的聘任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聘岗位、职数及职责
年级主任1人;
年级主任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
1、根据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政策形势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等。
2、指导各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坚持年级会议制度;坚持检查学生出早操、上课、考试等情况;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3、配合党支部做好本年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定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指导团支部的建设、班级建设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4、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
6、关注和帮助解决特困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做好学生勤工助学、扶贫帮困、特困补助等工作。
7、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8、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聘任条件和资格
(一)聘任科级干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科级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中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学、训练、科研等管理工作中有专长且业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5、依照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作风干练,以身作则,团结同志;
6、具有服务意识,顾全大局,善于听取群众意见,敢于管理,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聘任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凡是北京体育大学教职工,具有3年以上工龄;
2、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3、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中共党员;
5、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身体健康;
7、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业绩突出者,可以破格聘任,同等条件下辅导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形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方法,凡符合聘任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从校园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于12月21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竞技体育学院办公室(学生九号公寓220房间)。
四、资格审查与考评
资格审查由组织部、人事处、纪监职能部门依据报名规定进行,确定考核对象。确定考核对象后,聘任小组将组织考核对象进行竞聘演讲(每人5分钟),并从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测评,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五、科级干部的聘任必须严格按照《北京体育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执行。聘任工作过程接受纪委、监审处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竞技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