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高教、科研和管理等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
的高水平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l、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具有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系统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自己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并在本专业领域做出有一定创造性的成果。
3、一般应掌握两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中英文文字处理和初步编程能力。
4、了解体育知识,熟悉至少1项运动项目。
5、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体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方向;
2、运动项目训练的理论与实践方向;
3、全民健身的理论与实践方向;
4、一般运动训练学方向;
5、运动竞赛学的理论与实践方向;
6、运动项目职业化与发展方向。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不得提前。课程学习时问不超过一年,以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为主。在职攻读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延长至五年。
完成学业的学生可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未按时毕业的研究生,以肄业处理。
四、培养方式
1、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的、创造性的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本专业或学科以及研究方向的需要,学习一定的课程,包括相关的新兴学科,使博士生在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基础上,掌握从事高水平体育科学研究的工作方法。
2、各教研室可成立3—5人的指导小组,成员以导师为主,可接收中青年副教授参加导师组。导师组在教研室领导下开展指导工作,可采取必要的集体培养方式和措施,以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与教研室(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导师的主导作用。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习和科
研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导师的主要任务是: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教育;制定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计划和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养过程。
教研室(或导师组)应与导师共同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搞好专业理论课的
教学,按时组织研究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组织研究生定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组织安排开题报告和论文答辩工作,帮助研究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提倡联合培养博士生,可以与校外科研单位或高等学校横向联合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扩大培养空问,导师应积极为博士生创造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机会,以提高其社会的适应能力。
4、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教研室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各培养单位,对博上生进行中期考核,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评价,淘汰不合格者,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6、各专业成立本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方案修订、导师配备、专业课落实、论文选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评审等主要环节进行指导。
五、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24学分后,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方向课(4学分)、选修课。
课程设置见《研究生课程一览表》。
博士生的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可以由教师专题讲授,亦可指定专著、文献进行自学,师生共同研讨、导师辅导、答疑等形式进行。
符类课程的具体要求:
(一)公共必修课
1、马列主义理论课(2学分):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
丰义“课程。可通过教师专题讲授、学生自学有关专著和文献资料、专题讨论,及教师辅导等多种方式学习。
2、第一外国语: (4学分),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阅读、写作和听、说能力的训练。
通过学习,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通过本校组织的课程考试: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中等难度的外文资料,阅读速度每分钟在100个词以上,并能正确理解;用外文撰写学术论文摘要和常用应用文;能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专业的学术讲座;能初步用外语口头表述自己的学术思想和进行一般生活方面的会话。
第一外语的考试由本校开课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合格可以毕业、申请博士学位。
(二)专业基础课
通过专业基础课的学习,掌握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且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提高其辨证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学生必须在本专业基础课中至少选学6学分。各专业基础课设置见当年《研究生教学手册》。
(三)专业方向课(4学分)
学习本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前沿知识,掌握研究热点,阅读有关专著和相关的文献资料。
(四)选修课
选学与研究方向有关的相应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新思维新方法,以丰富和扩大知识面,提高科研能力。
(五)校外选课
博士生研究生的公共课(政治理论和外语)可以到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选修。课程的内容、学时和学分应于我校所开课程相吻合;
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可到校外选修。校外选修须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到校外选修的课程,课程结束时必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开课单位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校外选修总学分不超过12学分。
(八)奖励学分
1、博卜研究生在学期间,除完成学位要求的论文发表任务之外,在体育专业核心期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的,奖励1个学分,最多不能超过3个学分;
2、县有正高级职称的可以奖励2个学分;
3、以上两条合并使用时,奖励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确认以上资格时必须出示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奖励学分时,必须填写申请表并
附相应“明材料。
六、课程考核
博士生的课程考试,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课程考核的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及格,考查成绩一
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进行闭卷笔试。其中课堂考试占60%,其他考核占40%。
公共必修课(不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考试60分以上获得学分,75分以
上可以申请博十学位。
专业方向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在内的三名副高职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试小组主持考试,考核成绩由考试小组成员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未参加当年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取得学分,研究生院不组织补考。需重修和重考方能获得学分。
考试结束后,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在读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研究生院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方可申请学位。具体安求见相关规定。
七、社会实践
博士生存学习期问,应从事一定量的专业教学实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参加一次以上学术会议、科研服务和参与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协助指导研究生、进修生等、担任一定的本科生的教学、辅导、答疑等工作。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一般安排在第三至第四学期进行。
八、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是:
(一)、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必须是博士独立完成的。论文中如含有他人的工作,其主导思想应是来自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博士生学位论文应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在所研究领域中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博士学位论文,不论是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进行研究,其论文必须是一篇系
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深度,不允许是几篇硕士论文的简单叠加。
(四)、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同时,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图表清晰、文理通顺,并能实事求是地提出正确结论。
(五)、论文全文不超过八万字。
博士生从第三学期开始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出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最迟于第三学期结束前,由教研室聘请专家组织开题报告。得到通过后,将《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院备案。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检查博士生的论文工作进行情况,在论文工作过程中,在教研室范围内组织一次专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初进行。
学生存进行论文答辩前,由指导教师在教研室范围内组织预答辩。论文预答辩是论文定稿前的一次全面而综合的审查。预答辩时,应吸收有关的正高职职称人员参加,广泛而深入的听取意见,为论文修改和定稿打下良好基础。
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博士生论文进展情况,并结合其政治思想表现,认为论文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的,可以按照研究生院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条例推荐申请博士学位。对不符合条件的研究牛,导帅和导师组可以提出终止学习的建议,报研究生院和有关校领导审核,做出中期淘汰的决定。 ‘
九、培养方案的审定、执行与检查
培养方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
培养方案的修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位分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要求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各专业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确保研究牛培养质量。